项目介绍
2020年11月4日,“生命接力”公益救助行动“生命接力爱延续”慈善项目启动。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的前提,该项目通过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合作,对困难器官捐献者实施慈善救助,探索合情合理的器官捐献者慈善救助模式,以弘扬大爱奉献社会正能量,实现救助善款多元募集的局面,提高全社会公益慈善参与度,培育符合中国国情的捐献文化与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内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相关数据、相关政策制订执行方案。
“生命接力”公益救助行动“生命接力爱延续”慈善项目开展至今,已与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医院、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郑州人民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开展项目落地合作,救助对象来自北京、河南、广西、山西、黑龙江等多个省份。
项目受益对象
(一)完成器官捐献的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庭,或已完成捐献手续办理,但因捐献者严重器官功能不全、严重内环境紊乱等原因,导致捐献未成功的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庭;
(二)满足以上条件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或低收入、残疾等困境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救助政策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
救助/资助标准
(一)器官捐献者殡葬费用补助金。捐献者悼念活动、遗体转运、火化、骨灰安葬等殡葬费用。
(二)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补助金。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捐献者家庭的经济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予的适当困难补助。
(三)器官捐献者医疗补助金。对器官捐献者在逝世前抢救及治疗疾病相关补助。(四)捐献者家属食宿、交通补助金。捐献者直系家属(以《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中列明的直系家属名单为准)在办理器官捐献有关手续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含城际间飞机、火车、轮船及地面接驳,其中地面接驳包括: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网约车等)、住宿费用、误餐费用。
(五)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补助金。对困难家庭捐献者的未成年子女进行生活补助,自申请当年至满18周岁,经过核算一次性补助。
具体补助金额依据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以每个家庭三口人进行测算,覆盖2-3年的基本生活成本。
如何申请
通过与基金会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合作医院申请救助
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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