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城行动 | “生命接力 百城行动”走进广州


12月17日,“生命接力 百城行动”全国第十六站走进广州,“生命接力先锋队”走进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联学联建主题党日暨施予受器官捐献广州会议同期举行,并同广州市政府各部门召开了广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理念的普及,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引导更多民众参与到这一充满大爱的善举之中,为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添砖加瓦,助力广州地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新进展与新突破。


12月16日下午广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现场


本次活动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联合党支部、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主办,由中国市长协会、红十字国际学院、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红十字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北京爱尔公益基金会支持,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红十字会协办,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承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副司长高新强,红十字国际学院院长、中国红十字会原副会长王汝鹏,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联合党支部书记、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赵洪涛,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铁,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海华,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孟昊,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秘书长蒲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处长黄静,中国市长协会女市长分会副会长、北京爱尔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张碧波,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胡文魁,广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姜华、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山大学器官捐献与移植免疫研究所所长何晓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顾问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忠华,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首席专家霍枫,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体组织器官移植与医疗大数据中心数据分析负责人史赢,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常务主任范晓礼,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移植管理办公室主任、肾移植科副主任陈瑞,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党委书记韦建瑞,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院长周文浩,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纪委书记高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副院长钟军,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监督行风处干部朱沥君,广东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四级主任科员谷德文,以及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联合党支部党员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和医务人员代表等近200人参加活动。


12月10日活动现场


开幕式期间,高新强、王汝鹏、赵洪涛、宋铁、孟昊、韦建瑞分别为活动致辞,着重强调了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器官捐献是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生命伦理体系构建以及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息息相关。活动紧密围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展开,在全面探讨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现状的同时,就未来前景施以展望,希望通过“生命接力 百城行动”等系列活动的开展,推动人体器官捐献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捐献氛围,动员更多人参与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共同为社会精神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活动开幕式致辞嘉宾及主持人

(从左-右:高新强、王汝鹏、赵洪涛、宋铁、孟昊、韦建瑞、周文浩)


之后举行了“生命接力 百城行动”走进广州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生命接力先锋队”党建联盟加入仪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施予受志愿服务队成立仪式、器官移植中心挂牌仪式和“生命接力公益救助行动”生命接力爱延续慈善项目合作签约仪式等,标志着广州市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生命接力 百城行动”走进广州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生命接力先锋队”党建联盟加入仪式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施予受志愿服务队成立仪式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器官移植中心挂牌仪式

“生命接力公益救助行动”生命接力爱延续慈善项目合作签约仪式


施予受器官捐献广州会议中,陈忠华、霍枫、史赢、范晓礼、陈瑞分别围绕器官移植发展史、新时期人体器官捐献系统性多学科协作机制建设与发展、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控工作进展、儿童医院肾移植工作开展有关问题探讨进行了深入的分享。


施予受器官捐献广州会议授课嘉宾和主持人

(从左-右:陈忠华、霍枫、史赢、范晓礼、陈瑞,贾炜)


“生命接力 百城行动”公益项目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联合中国市长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以城市整体为依托,以“生命接力先锋队”党建引领,广泛多形式宣传器官捐献理念,推广器官捐献志愿服务,引导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探索公益慈善支持机制,促进城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已走过遂宁、深圳、宁波、厦门等16个城市。



供稿:宣传部

撰稿:韩锦仪

审稿:刘璐

终审:蒲苗

排版:韩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