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是中国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日,就在同一天,24岁的广西贺州姑娘吴舜婵年轻的生命,在下午17点39分戛然而止。吴舜婵大学毕业来到广东深圳工作,不到一年时间发现脑部出现巨大脓肿。手术未能挽救姑娘的生命,家属则在获悉独生女脑死亡后毅然捐献出她年轻的器官——肝、肾、心、角膜……
▲器官捐献者吴舜婵
“这是她在这个世间的延续,也是我们家人的一点点念想,特别想给器官、角膜接受者写一封信。请他(她)们珍惜生命,善待身体,好好活着,他们(接受者)活着,阿婵也就还活着。”吴舜婵的表哥钟先生说。
致敬器官捐献者,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捐献,他人的生命才能得以延续。你们是爱心的诠释者,是奉献精神的引领者。你们的博爱精神,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器官捐献事业的伟大,让更多的人认可并加入这个行列,以此挽救更多的生命。
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办法有了越来越完善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遗体和人体器官、人体组织捐献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等等。
但是,我国器官移植依然不够。器官移植是挽救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重要医疗手段,每年因终末期器官衰竭而苦苦等待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而每年器官移植数量只有约2万例,移植缺口很大。
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不是少数人或单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6.11中国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日,全国100家大型医院共同举办相关活动,用实际行动致敬器官捐献者,用自己的力量向全社会宣传器官捐献与移植这项工作!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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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线下花絮将陆续发布
2017年6月11日,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共同举办第六届中国移植运动会,首次开展“中国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日规模化宣传工作,引发社会各界极大关注。其后每年6月11日,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都联合相关支持单位、医院、媒体等,共同开展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主题宣传活动,得到全社会的热烈响应与支持,现已形成年度热点效应,成为我国自2015年实现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为唯一移植器官合法来源后的重要宣传活动之一。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日”,通过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统一开展器官捐献主题活动,形成宣传矩阵、规模效应,有利于宣扬我国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的大爱奉献精神。
器官捐献 生命接力